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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关于“长江小小科学家”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

2019-04-19


(2000年9月4日 国税函〔2000〕688号)

 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:

  近接教育部来函,称由教育部和***诚基金会主办、中国科协承办“长江小小科学家”活动,奖励全国(包括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)初中、高中、中等师范学校、中等专业学校、职业中学、技工学校的在校学生近年来完成的,并申报参加全国评选和展示的获奖优秀科技创新和科学研究项目。每次活动评出一等奖1名,奖金为25万元人民币(其中奖励学生个人5万元人民币,奖励学生所在学校20万元人民币);二等奖25名,奖金为6万元人民币(其中奖励学生个人1万元人民币,奖励学生所在学校5万元人民币);三等奖50名,奖金为3.5万元人民币(其中奖励学生个人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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